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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来源:研招网 发布时间:2021-03-18 点击:119161

    一、调剂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11.各学院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发布至少24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12.各学院须将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复试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13.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三、调剂程序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按各调剂学院要求)→→学院审核→→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四、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调剂专业

    各专业调剂要求、缺额数、申请方向及起始时间等相关调剂信息详见各学院《调剂公告》。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71002

动物学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13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013

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EMBA方向

专业学位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83001

环境科学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83002

环境工程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028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40

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40

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14

基础医学院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14

基础医学院

100405

卫生毒理学

015

药学院

100703

生药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1

内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2

儿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2

眼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08

重症医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3

骨科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6

眼科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9

临床病理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22

放射肿瘤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08

重症医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23

放射影像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01

内科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32

中医学院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032

中医学院

100505

中医诊断学

032

中医学院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01

内科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13

骨科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22

放射肿瘤学

专业学位

024

国际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44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45

深圳校区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六、相关调剂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24493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秦老师

020-85225183

013

管理学院

庞老师

020-85221348

013

管理学院

赖老师

020-85220049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江老师

85225991

028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邵老师

37336650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王老师

37336704

040

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李老师

0756-8505732

014

基础医学院

曹老师

85220246

015

药学院

刘老师

37331228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陈老师

38688039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

0755-25534462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李老师

34403035

039

附属珠海医院

梁老师

0756-2157697

032

中医学院

曾老师

85226166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李老师

020-89168017

024

国际商学院

吕老师

0756-8505930

044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温老师

15338189786

045

深圳校区

孙老师

0755-2693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