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l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l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2名)或获得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署名为前5名); l通过CET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不接受本校教职工报名。报考专业主要为理、工、医等学科专业。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已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学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信息。不明之处请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只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考生本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本着“对自已负责”的原则,报名前自行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上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 2011年1月15日—1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15日下午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我校将于2011年3月中旬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上公布考试成绩。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初,具体安排见2011年复试公告。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要求办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与《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生计划与录取 (一)我校公布的《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免试推荐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适当调整。我校2011年拟接收约50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含本校和外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多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考生间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三)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十年内不得报考暨南大学。 十、学制与学费 (一)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应用型科学学位学制学费说明
注:工程硕士中环境工程专业学制三年(不分脱产与非脱产)。学制为三年的,凡优秀者可提前半年毕业。 (以上标准正在申报中,最后按广东省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二)全日制攻读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制除9个专业外,皆为3年; 9个两年制硕士科学学位专业: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结构工程、固体力学、工程力学。 (三)学费标准 学术型自筹与委托类别每年学费15000元/年,单考生40000元/年。自2010年始,学校已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金逐年评审制度,详细情况另文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