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定同意,现将我校2023级(春季)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2月30日—1月13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欢迎大家监督。
受理电话与信箱:1.研招办85223932。
2.信访办85220015。
3.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二、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将另文公示。
附件:2023级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春季-申请审核).xls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