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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暨南大学招收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研招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点击:11740

暨南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径直参加专业复试,学校择优录取,名额不限。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高职高专学历或相当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语言水平要求;

  1.汉语授课专业

 人文社科类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180分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4195分及以上。在中国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授课语言为中文的,不需要提供HSK成绩单。汉语水平达不到以上要求者需在我校华文学院补习汉语1-2年。

2.英语授课专业

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须达到TOEFL90分及以上或IELTS6.5分及以上,或其他能体现同等英语水平的证明。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SIMBA)、中国学和生物与医药专业采用全英授课。

(四)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二、报名

(一)网上申请

1.春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19111-127日。

2.秋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20110-424日。

3.报名网址:https://yz.jnu.edu.cn/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系统自动生成)。

2.护照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及公证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持中国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驻外大使馆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5.语言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两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

7.个人陈述,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汉语授课的用中文撰写,英语授课的用英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及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

8.一本学士或硕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10.能保障来华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费用支出的经济保证证明。

请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整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2019128日(春季)/2020425日(秋季)前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 

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XXXX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邮编510632

深圳旅游学院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街6号,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

国际商学院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

翻译学院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暨南大学翻译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

考生须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考生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视情况需要,可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报名费

报名费均为500/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初审

20191215日前(春季)/2020430日前(秋季),学院组织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语言能力、专业素质、研究潜力等方面综合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约在201912月下旬(春季)/20205月中旬(秋季)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学院通知。

2.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报名费缴费凭证参加复试。

3.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语言能力、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博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硕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视实际情况,采用视频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得出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7.研究生院对考生初审成绩、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材料予以审核。

8.拟录取名单约在201912月下旬(春季)/20205月下旬(秋季)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学院通知。

五、学习方式和学制

    1.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境外面授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学术型硕士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为2-3年;博士生学制为3年。

    六、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报考学院书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31日前(春季)/91日前(秋季))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

层次

学科专业

学费

 

 

全日制工商管理(MBA

39000//学年

中国学(全英授课)

35000//学年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40000//学年

其他类专业                         

30000//学年

 

文学类专业                 

34000//学年

理科和工科类专业                  

40000//学年

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     

40000//学年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学费公示栏,http://cwc.jnu.edu.cn

八、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校内宿舍,收费标准约4000/年。学校会根据宿舍实际安排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九、奖学金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

1.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申请人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进行咨询和申请。

具体信息可浏览http://www.csc.edu.cn/

    2.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中美人文交流项目)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由中国高水平大学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后向我校申请。此类奖学金仅限于目前未在中国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具体信息可浏览http://www.csc.edu.cn/

3.孔子学院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用于资助外国学生到中国有关高校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

申请者向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程),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进行咨询和申请。

具体信息可浏览http://cis.chinese.cn/

具体可咨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86-20-87206335

(二)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新生)

此项奖学金由广东省政府设立,用于资助外国优秀学生到广东省的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分为在读留学生奖学金及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博士研究生,30000/人;硕士研究生,20000/人。学校将对获得此项奖学金的学生配套资助暨南大学来华研究生奖学金半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资助标准:仅奖励全额学费,不发放生活费。

(三)暨南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由暨南大学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来华留学研究生,按学制资助,即硕士2-3年、博士3年,不接受汉补考生申请。 

此项奖学金分为全额资助、半额资助。

1.全额奖学金资助标准:全额学费及生活费;博士研究生生活费标准为20000/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费标准为10000/年,均按10个月/年发放。

2.半额奖学金资助标准:仅奖励全额学费,不发放生活费。此类奖学金仅限获得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

(四)“一带一路”来华留学研究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由暨南大学设立,专项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全日制来华留学研究生,按学制资助,即硕士2-3年、博士3年,不接受汉补考生申请。 

此项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及生活费;博士研究生生活费标准为20000/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费标准为10000/年,均按10个月/年发放。

备注:凡获得上述奖学金的暨南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均须参加暨南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停发下一年度奖学金,转为自费留学生。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并达到毕业要求的中文水平等级(详见培养方案),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 联系方式

    1.有关申请资格、申请方式的咨询与申诉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

    邮编:510632

    电话:+86-20-85220045   +86-20-85223932

    传真:+86-20-85223790  

    E-mail: oyzb@jnu.edu.cn

    网址:https://yz.jnu.edu.cn/

  2. 有关专业、课程、学习与考核方式等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见《2020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和来华留学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