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暨南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暨南大学是一所中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可授予文、史、经、管、法、理、工、医、教育、艺术等学位。目前拥有个61博士授予专业和216个硕士授予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见暨南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 硕士生的学制2-3年,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和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5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7年。
三、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是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3.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5月10日。以在截止日期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为准。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6。
五、申请步骤
1、申请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5月10日登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http //www.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2、申请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我校要求的申请材料邮递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
六、申请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者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http //www.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
2. 经过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
3. 本科或硕士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
4.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5.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要有推荐人签名和联系方式)。
6. 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1)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汉语水平需达到HSK5级或新HSK4级190分以上。如果你在中国大学获得的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且授课语言为中文,不需要提供HSK证书复印件。汉语水平达不到以上要求者需进校后在我校华文学院补习汉语1—2年。
2)申请完全采用英语授课的学科专业,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TOEFL(90分以上)或IELTS(6.5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我校工商管理硕士(SIMBA)和中国学专业采用全英语授课。
7. 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没有可不提供)
七、录取和入学
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院系审核结果,在2015年5月底前公布录取名单。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7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八、入学时间
2015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暨南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九、奖学金
1、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推荐,直接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en.aspx)申请。
2、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中美人文交流项目)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由中国高水平大学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后向我校申请。此类奖学金仅限于目前未在中国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获我校录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免学费、住宿费,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生活费(硕士研究生:17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提供医疗保险。
十、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2015年暨南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