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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来源:研招网 发布时间:2022-03-22 点击:141353

一、调剂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11.各学院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发布至少24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12.各学院须将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复试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13.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相应名额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三、调剂程序

   考生申请调剂前,须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调剂申请时间:32317:00-2417:00

考生登陆我校调剂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初审→报送调剂复试名单研招办审核→学院公示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四、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调剂专业

    各专业调剂要求、缺额数、申请专业(方向)及申请网址等相关调剂信息详见各学院调剂公告,各学院调剂公告将于32316:30之前发布。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00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术学位

006

文学院

060203

中国史(历史地理学)

学术学位

006

文学院

060204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学术学位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3

管理学院

1202Z1

财务管理

学术学位

013

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EMBA方向)

专业学位

015

药学院

1007Z2

临床药学

学术学位

015

药学院

100704

药物分析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07

急诊医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2

眼科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1

内科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0

外科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2

儿科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学术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8

急诊医学

学术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22

放射肿瘤学

专业学位

022

深圳旅游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学术学位

023

光子技术研究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24

国际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24

国际商学院

1202J3

国际商务

学术学位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032

中医学院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专业学位

032

中医学院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学术学位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学术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1

外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3

骨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7

急诊医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2

儿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8

麻醉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15

妇产科学

专业学位

040

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080902

电路与系统

学术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105122

放射肿瘤学

专业学位

045

深圳校区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六、相关调剂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00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20-85228857

006

文学院

020-85220200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20-85220216

013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

020-85221348

013

管理学院EMBA方向)

020-85220049

015

药学院

020-37331228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020-38688039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0755-25534462

022

深圳旅游学院

0755-26931901

023

光子技术研究院

020-37336640

024

国际商学院

0756-8505930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20-85225991

032

中医学院

020-85226166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20-37336704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020-61883329

039

附属珠海医院

0756-2157697

040

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0756-8505732

04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020-89168017

045

深圳校区

0755-269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