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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来源:研招网 发布时间:2024-10-09 点击:237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7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辽宁、吉林、湖北、湖南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 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都可报考,主要面向专业学位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考生的学历与工作年限条件详见《2025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信息平台拟于2025年1月15日 起开放打印下载功能,考生下载打印登记表寄回我校研招办。

七、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报名和考试。复试时,请携带三方协议书报到。报考本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八、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与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九、其他

(一)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详见《2025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20-85220045,85223932,85228526,85221713;传真:020-85223790。